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3月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3月5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3月4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4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安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陸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智安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智安公司前揭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48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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