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3月2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3月3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李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4989)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臺幣350,000,000元一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15年2月26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3月2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相關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40369440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7
肆、會計師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2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施○○會計師。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12條及第16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本會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14年11月5日對施會計師所屬事務所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現地查核,經抽核施會計師辦理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案件,未辨識客戶身分及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未利用外部資料庫或資訊來源確認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是否為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另亦未注意是否屬法務部公告之制裁名單等情事,核已違反洗錢防制法第8條、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12條及第16條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5項規定,處施會計師罰鍰新臺幣5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91
一、預計115年3月3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李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4989)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臺幣350,000,000元一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15年2月26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3月2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相關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40369440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7
肆、會計師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2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施○○會計師。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12條及第16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本會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14年11月5日對施會計師所屬事務所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現地查核,經抽核施會計師辦理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案件,未辨識客戶身分及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未利用外部資料庫或資訊來源確認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是否為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另亦未注意是否屬法務部公告之制裁名單等情事,核已違反洗錢防制法第8條、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12條及第16條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5項規定,處施會計師罰鍰新臺幣5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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